北京時間4月20日,CBA發布公告,針對季后賽四分之一決賽階段場序483,廣東球員張明池、山西隊葛昭寶未經允許擅自離開替補席,并進入比賽場地的違規行為做出處罰。兩人均停賽一場,罰款兩萬元,雙方主教練均罰款1萬。
公告如下:
各CBA俱樂部、賽區:
2025年4月19日,2024-2025賽季CBA聯賽季后賽四分之一決賽階段場序483,廣東宏遠華南虎俱樂部東陽光籃球隊(簡稱“廣東東陽光隊”)與山西汾酒猛龍俱樂部汾酒籃球隊(簡稱“山西汾酒隊”)的比賽進行到第二節剩余7分59秒,場上球員爭搶球權,在臨場裁判員鳴哨后,廣東東陽光隊27號球員張明池、山西汾酒隊35號球員葛昭寶未經裁判員允許擅自離開替補球員區,違規進入比賽場地。上述行為違反了《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紀律準則》(簡稱《紀律準則》)。
為嚴肅聯賽紀律,根據《紀律準則》第二章第二十九條之規定,對廣東東陽光隊27號球員張明池處以停賽1場、罰款人民幣2萬元的處罰。由于廣東東陽光隊本賽季比賽已經全部結束,張明池的停賽場次順延至其下賽季常規賽執行。
根據《紀律準則》第二章第二十九條之規定,對山西汾酒隊35號球員葛昭寶處以停賽1場、罰款人民幣2萬元的處罰,停賽場次為2025年4月27日季后賽半決賽場序494的比賽。
此外,依照本賽季CBA聯賽賽風賽紀責任人制度相關規定,對廣東東陽光隊主教練杜鋒、山西汾酒隊主教練潘江分別處以罰款人民幣1萬元的處罰。以上人員罰款的繳納按照《紀律準則》第一章第十三條之規定辦理。
特此函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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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4月20日